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件精神,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平台公开相关环评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增喷漆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湘潭市岳塘区电工北路66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112.9349867561E,27.8071350128N
建设内容:在现有线圈车间厂房内西侧新增喷漆房,满足现有500台/套高原电机、增安型电机定子铁芯槽内和定子铁芯喷漆工序,以改善产品质量和优化工艺流程。配套建设喷漆废气处理设施。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企业2022年自行监测报告、2022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等资料显示,现有工程废气、废水中污染物排放达标,固废得到妥处置,不存在环境问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仁丰
联系方式:0731-58595324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电工北路66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电话:0731-55881598
电子邮件:xyab21@163.com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中路7号造纸研究所科研综合楼四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以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1)以信件方式将填写好的纸质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联系人;
(2)以扫描的方式将填写好的纸质公众意见表或者电子版公众意见表作为附件发送至评价单位联系人电子邮箱。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9日